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大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结合省厅有关工作提示,现将开学前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心理健康专题学习
(一)专题推送学习
9月6日前,各教学院要组织辅导员把10堂心理微课程一对一推送至每位新生及新生家长,并提醒新生及家长逐一完整观看学习(详见附件)。
(二)召开主题班会
新生入学后一周内,各教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召开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集中收看心理微课,组织学习讨论,当面解疑释惑,积极引导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完善心理预警干预工作
(一)开展全员心理普查
开学一周内,党委学工部心理健康中心组织开展老生和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全员普查工作,根据学生心理普查结果建立台账清单,及时反馈给各教学院,各教学院根据反馈情况分类分级进行跟进处置。
(二)完善四级网络体系
开学2周内,各教学院要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个人”四级网格体系,并将心理专干名单报党委学工部。辅导员做好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的选拔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作用,并推荐优秀心理委员加入校心理委员会。
(三)夯实谈心谈话工作
开学1个月内,各教学院组织辅导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工作,做到在校班级全覆盖,全面了解学生心理、思想和家庭状况等,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四)开展心理状况筛查
开学1个月内,各教学院针对重点学生群体进行筛查,如患有心理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家庭受洪水影响等,给予重点关注,引导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建立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台账,出现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工部报告。
(五)密切家校沟通交流
开学1个月内,各教学院督促全体专兼职辅导员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至少与学生家长沟通一次,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单亲家庭、学生与父母关系等),防止家庭因素触发学生心理问题,并将学生在校有关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做好沟通记录。
三、抓实心理健康课程教学
各教学院要积极鼓励专兼职辅导员承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在课堂上与学生充分互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关系。
附件:心理微课学习方式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心理微课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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